在2026年还能否报销2025年的发票,这对企业财务管理有何影响呢?
2026年是否可以报销2025年开具的发票?该类跨年发票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哪些影响?
解答:
发票并非绝对不允许跨年度报销,2026年可以受理2025年业务对应的发票报销,但会计、企业所得税均遵循权责发生制,费用归属以业务实际发生时间为准,不以报销、付款时间为准。根据报销取得发票的时点(2026?05?31汇算清缴截止日前、汇算清缴结束之后),会计核算、税前扣除规则存在明显差异;跨年发票处理不当,会带来报表失真、税会差异增大、预算失效、稽查风险上升等一系列财务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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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前年度应确认未确认的成本费用,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应做前期差错更正处理,不得计入报销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作为当期费用;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不得作为当期费用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当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合规凭证,可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第十七条:税前扣除凭证应当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支出未在发生年度扣除的,可追补至支出发生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专项申报说明后,准予追补扣除;多缴税款可抵扣或者申请退税(备注:现在只能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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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报销2025年发票分情形财税处理
说明: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以此时间划分为两大场景。
(一)情形一:2026年1?5月(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2025年业务发票
1.情形1?1:2025年末已经做预提费用或暂估入账处理
业务已经发生,2025年末已依据合同、业务单据预提或暂估成本费用,计入2025年损益,贷方计入“应付账款——暂估入账”等。
2026年报销取得发票时,仅冲销暂估或预提负债、支付款项,不影响2026年度损益;发票作为原始凭证附入支付款项凭证之后,允许在2025年税前扣除。
2.情形1?2:2025年末未做暂估或预提处理
属于前期差错。(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金额重大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追溯调整,调整2025年度留存收益,不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汇算清缴时,重新更正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凭该发票在2025年度税前扣除,并以更新后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2)虽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金额不大的,通常也不做追溯重述调整,而是直接采用“未来适用法”计入2026年度损益。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律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计入2026年度的损益。
税务方面,从法理上讲,业务发生在2025年且在2026年5月31日前已经取得发票的费用,应该在2025年度税前扣除。但是,在实务中通常对金额不大或影响不大的,企业几乎没有都会出现的向后递延报销的情形,比如12月份的差旅费通常在次年1月实际报销等,税务局也会认可直接计入实际报销的年度,而非强制性要求一刀切必须在前一年度税前扣除。
(二)情形二:2026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之后才取得2025年业务发票
1.会计处理:仍然属于2025年的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金额重大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做前期差错更正,不得计入2026年成本费用;虽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金额不大的,或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采用“未来适用法”,直接计入2026年度的损益。
2.税务处理:不得直接在2026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可做专项申报及说明,追补至2025年度扣除(追补期限不超过5年),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企业也可选择放弃追补扣除,该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永久纳税调增。
实务误区提示:不可以直接将2025年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并在2026年税前扣除;仅对于金额很小、对报表整体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支出,按照重要性原则实务中部分企业简化计入当期,但该做法存在税务风险,不建议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采用。
(三)特殊情形:属于跨期受益的发票
例如2025年12月开具,服务期跨越2025、2026两个年度的租赁费、服务费发票。
会计与税务均应当按照受益期间分摊,分别归属于对应年度,不能全部计入开票年度,也不能全部计入报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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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年报销2025年发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影响
(一)会计核算层面
1.账务处理复杂度提升
已经关账的年度不能直接修改当年凭证,大额跨年费用未暂估或预提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同时需要更正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增加财务人员工作量,ERP系统需要调整期初数,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财务报表可比性被干扰
(1)如果企业错误将2025年费用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会造成2025年利润虚高、2026年利润虚减,两年报表失真,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等关键指标失真;
(2)如执行追溯更正,需要在附注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事项,上市公司还涉及年报更正公告,对外信息披露压力增大。
(二)税务管理层面
1.税会差异增加,汇算清缴工作量加大
汇算清缴、更正申报、追补扣除专项申报、退税等,均需要准备合同、业务单据、付款凭证、情况说明备查;台账需要增设跨期费用税会差异备查簿,管理成本上升。
2.税款损失风险
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如果企业不做追补扣除,对应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违规直接在2026年扣除,税务检查会做纳税调增,产生补税、滞纳金风险。
3.税务稽查关注度提升
大量跨年集中报销,容易引发税务机关对业务真实性的怀疑;稽查会重点核查业务发生时间、合同、履约资料,核实是否存在人为调节不同年度利润、延迟确认费用的问题。
(三)预算与绩效考核层面
1.预算执行数据失真
费用实际属于2025年度,但报销发生在2026年,会造成:2025年部门预算节约,而2026年预算被挤占;预算分析无法反映真实部门耗费,预算考核结果失真,影响业务部门绩效评价。
2.业务与财务冲突
业务人员习惯随时报销,财务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不予计入当期损益,容易引发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矛盾,倒逼企业完善内部报销制度。
(四)内控管理层面
1.原始凭证、业务资料容易灭失
时间跨年度之后,业务合同、出差记录、验收单等佐证材料丢失风险提高;而税前扣除不仅需要发票,还需要业务真实性佐证资料。
2.倒逼企业完善年末关账制度
年末关账前,需要开展费用预提、通知各部门及时报销、统计已发生未取得发票的业务清单;如果内控缺失,跨年发票会持续累积,风险逐年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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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务案例(税会差异实务案例)
案例:某制造企业,2025年12月发生咨询服务费120,000.00元,业务已经完成,年末未取得发票,财务未预提费用。发票在2026年7月才取得并申请报销,2025年度汇算清缴已于2026年5月31日结束。
1.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
(1)报销并追溯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20,000.00(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120,000.00
(2)调整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3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00(所得税费用)
(3)结平: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0,000.00
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未分配利润”,不影响2026年利润表。
2.税务处理
该支出属于2025年度,不能在2026年税前扣除;企业履行专项申报说明后,可以追补至2025年度扣除,更正202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多缴企业所得税120?000×25%=30?000.00元,可申请退税。
如果企业不做追补申报,该120,000.00元不得税前扣除,产生30,000.00元永久性税款负担。
3.财务管理影响
需要更正上一年度报表,准备全套业务佐证资料;预算上该笔费用属于2025年咨询项目,不能占用2026年咨询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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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实操管控建议
1.完善内部报销制度:明确发票报销时限,年末关账前集中通知业务部门报销;对于年末已发生尚未取得发票的业务,财务必须做预提处理,建立《已发生未取得发票台账》。
2.区分重要性:大额跨年费用严格执行前期差错更正;小额零星支出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明确简化处理规则,但留存内部制度作为依据。
3.税务方面:5月31日前尽量收回上年业务发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上年发票,评估是否做追补扣除,完整留存合同、业务记录、专项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考核:预算考核区分“费用归属年度”与“报销付款年度”,避免因跨年报销扭曲部门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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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结
1.2026年可以报销2025年的发票,但不等于可以计入2026年成本费用;费用归属看业务发生时间,不是看报销时间。
2.汇算清缴截止日(2026?05?31)前取得:已暂估入账或预提则直接冲暂估应付款或预提;未暂估或预提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金额重大的做前期差错更正,允许在2025年税前扣除。
3.汇算清缴结束之后取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金额重大的会计上做前期差错更正;税务上不能在2026年扣除,可5年内追补至2025年扣除,也可以选择放弃扣除。
4.财务管理影响:报表可比性下降、核算工作量上升、税会差异增多、预算考核失真、存在补税滞纳金风险;企业应当强化年末关账与预提管理,减少大额跨年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