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事项办理流程,改善参保用人单位和缴费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贵州省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事项办理指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缴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告》(2024年第2号)附件3和附件7关于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事项办理指引.doc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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