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苑东生物因发票被罚款428万元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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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税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润禾”)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藏税稽罚告〔2026〕12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拟认定西藏润禾在 2017 年度至 2021 年度取得上游服务商虚开及作废发票,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79,102.18 元,拟对西藏润禾处以罚款4,289,551.09 元,并对上述少缴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务机关认定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资金回流情况,虚开发票系上游服务商行为,无证据表明西藏润禾主动参与虚开。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西藏润禾已就上述应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预提,预计不影响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中前期差错的情形,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更正调整。 
西藏润禾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法律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上存在差异,公司将督促西藏润禾按照《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陈述申辩材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后续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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