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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前夕:曝光3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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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河南、广东、江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一、河南省焦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帮助企业注销造成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4年,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在帮助河南佳轩贸易有限公司办理税务注销时,违规确认企业货币资产损失,虚假填报财务报表及清算附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河南佳轩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投资人王子轩少缴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2025年11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并处以企业投资人少缴税款0.5倍罚款66.6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沁阳市立达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秋霞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同时,对王子轩依法追征少缴的个人所得税133.32万元。目前,涉案违法所得、税款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广东省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惠州市展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惠州市展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不计少计收入、利用私人账户收款、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3.80万元。2025年5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5.0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惠州市展信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财务负责人谢剑华采取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等措施。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江西省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小珍为企业非法提供发票导致少缴税款案件。经查,2022年,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杨小珍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通过其操控的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为江西梓凡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非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18份,涉及金额1092.59万元,造成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146.51万元。2025年9月,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对杨小珍处以上述3户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共计73.25万元的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违规列支费用虚列成本、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7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对新余市向达财务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责任人杨小珍采取涉税服务失信惩戒等措施。同时,税务部门对新余永顺物资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定性为虚开,并对江西梓凡涂装工程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涉案税款已追缴入库,公安部门正对永顺物资及杨小珍涉嫌犯罪行为进行进一步侦办。

 

  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既是涉税专业服务的提供者,更是税收法治的践行者。唯有坚守合规底线、恪守诚信准则,方能助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行稳致远。税务部门将持续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坚决捍卫国家税收安全与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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