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精品”)、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糖”),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华致精品需补缴税款 4,290.51 万元,滞纳金2,878.28 万元,合计7,168.79 万元;西藏中糖需补缴税款 3,556.77 万元,滞纳金1,983.46 万元,合计5,540.23 万元。以上两家公司需补缴税款总计 7,847.28 万元,滞纳金总计4,861.74万元,合计 12,709.0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 2026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以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款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