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红线碰不得 违法涉刑必严惩
近期,广东、深圳税务部门联合曝光3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典型案例,案件性质严重、处罚严厉,再次为经营主体敲响涉税合规警钟。虚开发票是涉税领域的高压红线,税务部门持续“亮剑”执法,鲜明释放“守法者受尊重、违法者受严处、教唆者受惩戒”的强烈信号,任何心存侥幸、触碰雷区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虚开之害:侵蚀税基、扭曲公平,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此次曝光的3起虚开发票案件均为团伙作案,违法手段多样,例如通过非法涉税中介机构购买大量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利用一些人想挣“快钱”、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招募经营者、开票人,批量注册空壳个体工商户组织虚开行为;甚至在虚开发票的基础上,进一步“买单配票”实施出口骗税。这些案件涉及的发票不仅数量庞大,且金额巨大,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危害。
“虚开发票行为是极其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其危害具有多重性、深层性。”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指出,虚开行为首先直接侵蚀了国家税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构进项,进而抵扣税款或骗取出口退税,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削弱了财政的再分配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基础。其次,虚开行为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不法企业通过非法取得进项发票变相降低税负、获得不正当价格优势,实质上是让守法者为违法者的行为“买单”,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原则,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再者,虚开往往与洗钱、骗贷、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交织,进一步加剧经济风险。一些虚开团伙通过搭建空壳公司,虚构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不仅为偷逃骗税服务,还可能为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披上合法外衣”,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影响市场交易秩序。
“当前,虚开违法手段不断翻新升级,作案形式更趋隐蔽,涉案发票数量、涉税金额屡创新高,违法危害性持续加剧。”朱克力认为,税务部门依法惩处并曝光此类案件,是对违法者的有力震慑和对守法者的最大保护,彰显了税务部门协同相关各方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坚定决心。
监管之眼:技术赋能、协同共治,实现全链精准打击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税务监管已从“以票控税”迈向“以数治税”新阶段。税务部门依托大数据分析、智能风险模型等先进技术手段,通过与银行、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和涉税信息共享,构建起多维交叉比对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实现了精准识别和有效遏制。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朱栗宁指出,在监管技术层面,税务部门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改革,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伪造主体资质、制造资金“迷宫”来规避监管视线的行为,最终都将无所遁形。此次曝光案件中,有2起直接来源于税收大数据风险分析系统的预警,税务部门在查办3起案件时,也都依托智能风险模型对依法调取的银行流水、交易信息、纳税申报等进行了多维数据的交叉比对,发现企业经营逻辑异常、开票频次异常、进销项严重背离等疑点。这意味着在全方位、精细化的监控筛查下,哪怕是团伙式、产业链式虚开犯罪,税务部门也能快速锁定线索、寻根溯源,让虚开行为无处藏身。
在执法联动层面,朱栗宁表示,税务部门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虚开案件,构建起“稽查+侦查+公诉+审判”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闭环,实现了全链条精准打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此次曝光案件中,一起已定罪量刑,一起已提起公诉,一起犯罪团伙成员全部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刑事侦查中,等待他们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合规之道:提升意识、严守底线,远离风险行稳致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次曝光案例再次昭示,虚开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是写在《刑法》里的罪名,绝非什么可以借之铤而走险的“生财之道”或者可以“打擦边球”的节税技巧。在税收监管日益严密的今天,任何试图通过走虚开“捷径”的企业和个人,最终都只会付出自由与财富双重损失的惨痛代价。
“企业真正应该修炼的内功,是健全的财务制度、牢固的内控防线和自觉的纳税遵从。”朱克力指出,唯有坚守合规经营的正道,才能行稳致远,赢得市场和未来。广大经营主体应主动提升尊法守法意识,恪守公平竞争准则,准确理解税法、用足用好政策、防范涉税风险,不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在法治公平轨道上实现长远发展。
需要特别警惕的是,此次曝光案件中,不法分子大量利用自然人身份信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此,朱克力强调,广大公民应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数字证书等敏感信息,切勿因蝇头小利出借、出租、出售个人信息或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轻则影响个人征信、限制账户使用,重则成为涉税违法犯罪的“帮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时刻牢记,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就是守护市场秩序和自身安全。
广东、深圳税务部门联合曝光3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2026年4月24日,深圳、东莞两地税务部门曝光依法查处的3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分别是:
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涉税中介机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该案系团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余乾、林勇学等人通过非法涉税中介机构购买多家空壳公司,并以“兼职”名义获取大量公民身份信息,用于登记为空壳公司法定代表人、开立对公账户。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该团伙利用上述空壳公司大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9亿元。截至2026年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开具的669份增值税发票定性虚开,对其虚开行为作出罚款处理合计224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控制,案件相关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刑事侦查中。
二、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农产品虚开骗税案件。经查,深圳市漴力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向上游农产品虚开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勾连非法报关行冒用他人木柜板、木桌板、竹签等货物报关出口,以“买单配票”方式骗取出口退税1605.81万元。2025年10月,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向其追缴出口退税款、处罚款共计3211.62万元,按相关规定停止为相关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目前,虚开骗税团伙成员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三、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以刘卓仁、刘卓勋为首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案件。经查,2023年至2024年,以刘卓仁、刘卓勋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虚假注册东莞市东城曼世启信息咨询部(个体工商户)等63户空壳个体工商户,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771份,发票金额3721.36万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63户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2025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卓仁、刘卓勋因犯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和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发票属于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随着税收大数据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任何企图虚开发票牟利的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税务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