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税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老戴讲税的时间!
上一期,老戴和大家分享到指引中有关汽车零部件生产及整车制造税收24个具体风险点的其中第十个风险事项。
本期,老戴继续和大家分享汽车零部件生产及整车制造税收风险点。
十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符合规定
1.风险描述
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未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税收优惠,存在超范围适用税收优惠情形。
2.核查路径
核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重点关注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在实施前购入固定资产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申报享受了该项税收优惠的情况;关注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税发〔2009〕81号文件规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未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后续管理,不应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而享受该政策的;关注未按照财务及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核算,未按照税收政策规定时间和内容进行资料的申报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
老戴点评:随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不断扩围,以及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该风险的范围已经没有指引发布时那么大,但依然不容忽视。尤其是适用了税务加速折旧和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后续年度,要注意对会计折旧的纳税调整。
十二、无形资产摊销不符合规定
1.风险描述
对税收政策规定不得摊销的无形资产,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摊销并申报扣除(如自行研发支出已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未按照规定确认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未按照规定享受缩短摊销年限税收优惠,存在超范围适用税收优惠情形。
2.核查路径:
重点核查“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累计摊销”、“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
十三、未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计税基础
1.风险描述
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既未按照实际成本或支出确认计税基础,又违规进行摊销。主要包括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等情况。
2.核查路径
重点核查“无形资产”、“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核查土地无偿划拨相关文件。
老戴点评:老戴对这个风险点是存在异议的,主要是针对政府给予一定数额补贴的情形。对于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当然不能在税前摊销扣除,但是,对于企业实际支付过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按照取得土地所支付的对价与缴纳的契税等支出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计税基础,进行税前摊销扣除老戴认为没有问题,至于取得政府给予的土地补贴,应按照取得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情形来视情况进行税务处理,而不是用于冲减土地使用权的计税基础。
十四、对外捐赠支出未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1.风险描述
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未满足公益性捐赠条件的对外捐赠未作纳税调整;超过税法扣除限额的公益性捐赠未作纳税调整。
2.核查路径
重点核查对外捐赠相关的原始凭证,确定是否满足公益性捐赠的条件,是否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申报扣除。
十五、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未按规定纳税调整
1.风险描述
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对于用于在建工程等项目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未予资本化,而是按照费用化规定申报,一次性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核查路径
重点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核查借款合同及凭据,根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以及总账、明细帐、凭证综合分析测算。
十六、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未作纳税调整
1.风险描述
整车生产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高管及外籍专家个人保险、子女教育费用等特殊政策、离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未作纳税调整。
2.核查路径
通过重点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核算内容,了解企业帮员工购买商业保险金额明细,确认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纳税调整。
老戴点评:有关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其实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的企业当中,并非只是汽车行业的专属风险。至于是否有方式可以让商业保险支出也纳入税前扣除,老戴在“保险税事”系列中已经有和大家分享过,有兴趣的税友可以翻看那个系列的文章,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十七、零配件和整车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免抵退,免抵额应该缴纳城建教育附加税
1.风险描述
零配件和整车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将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少缴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核查路径
检查增值税申报表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申报资料,确认免抵税额是否按照规定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老戴点评:出口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其免抵的税额虽然没有实际缴纳,但是视为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的,所以,也应计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
十八、向个人发放的各项补助、补贴,现金及实物福利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1.风险描述
企业向职工发放的节日慰问费、实物福利,通讯费、交通费、燃油补贴、高温津贴、取暖费等可能存在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2.核查路径
查看“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原始凭证以及工资花名册,核实是否按规定将各类福利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查看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其他应收款”、“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科目,核实是否存在直接以通讯费、油费等发票入账报销方式发放的补助、补贴。
老戴点评:无论是货币福利还是非货币福利,只要是因受雇取得的所得,除非符合免税规定,否则一般也是要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不过,根据税务总局的政策解读,对于集体收益、无法量化到个人的非货币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期先介绍上述几个风险点,下期继续。
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感谢阅读,老戴讲税,不是靠吹,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