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税务局依法对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列支成本偷逃税款进行处理
发布日期:2025-03-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近期,潍坊市税务局依法对王某茂控制潍坊市海冉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6户公司虚构成本偷逃税款进行处理。
经查,王某茂作为涉税中介服务人员,利用其熟悉税法的便利,成立潍坊市海冉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拆分收入,将大量未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违规列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针对其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07万元的处理决定。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充分发挥好税企高效沟通的桥梁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山东省枣庄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一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发票进行处理
发布日期:2025-03-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近期,山东省枣庄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对山东孔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军冒用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发票进行处理。
经查,山东孔瑾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某军利用经营涉税中介机构的便利条件,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且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冒用3家被代理公司身份虚开增值税发票。此外,赵某军还利用自己控制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2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88份,价税合计775.53万元。目前,赵某军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对赵某军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应自觉增强诚信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不仅要依法依规执业,更要守法合规经营,以专业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措施,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并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肃查处税务干部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通同作弊骗取税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