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财会监督检查公告(第四十七号),披露的第一个案例显示:
深圳市成双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双工业”)为了骗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资金,在2021年虚列研发费用。
成双工业在后续接受审计时,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违规交予其代寄代收的33份《往来款询证函》,成双工业并未实际发函,而是私刻28家企业公章,进行虚假回函。
基于该企业的违法事实,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给予该公司顶格罚款10万元,给予该公司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分别顶格罚款5万元。
同时,针对该公司虚列研发费用骗取财政资金、私刻公章的问题,分别移送当地有关机关处理。
本案例所涉及的罚款金额尽管已经顶格,但实际金额并不高,很可能企业骗取的财政补助资金都比罚款额多。为了骗补,于是不惜铤而走险。
不成想,聪明反被聪明误!东窗事发后,罚款其实只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被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可以想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未来大概率是会有刑事处罚的。
近年来,国家对研发费用的政策优惠力度持续加码,从允许加计扣除50%到75%,再到100%(个别行业提高到了120%),在当前科技竞争日益白热化的世界格局下,未来对研发费用的优惠政策还可能会继续加大力度。
在这个背景下,个别企业总想浑水摸鱼,通过虚列研发费用骗取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开始了,报表的填写更要谨慎,切不可盲目填报,真实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在金税系统监管日益严格的当下,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