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税收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营业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政府性基金、费
江苏税务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税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会计监管风险提示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财政总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国家审计法规
内部控制法规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其他内部控制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财政法规
海关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法规
外汇管理法规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监管法规
金融监管法规
人民银行法规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上期所
商品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中上协
期货业协会
商务发改工信法规
市场监督管理法规
人社医保自规住建法规
国务院经济法规
税收专题法规
增值税专题法规
消费税专题法规
营业税专题法规
资源税专题法规
车辆购置税专题法规
企业所得税专题法规
个人所得税专题法规
土地增值税专题法规
印花税专题法规
房产税专题法规
车船税专题法规
契税专题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题法规
耕地占用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专题法规
进出口税收专题法规
外资企业税收专题
税收协定专题法规
综合税收法规专题
公司破产重整专题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专题法规
外汇管理专题法规
其他专题法规
司法及单行法律专题法规
法院
检察院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经济)
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
民法典
公司法
破产法
其他法律法规
其他法律
其他法规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湖南财税法规
1mdn05958h5yb
全文有效
2025-02-28
2025-02-28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财会专业人才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5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
  根据新时期财会专业人才发展要求,为提高财会专业人才服务财税重大改革能力水平,我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财会专业人才参与省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通知征集的财会专业人才是指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省会计领军人才(省财会金融领军人才)、财会金融类湖湘青年英才等高端财会人才,以及具有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审计人员。
  二、人员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熟悉财政政策法规及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曾参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财会监督、审计或重大政策研究者优先。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不诚信名单,或者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工作内容及保障
  1、参与2025年3月-6月省级财政评价项目,参与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现场评价工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2、本项工作3月为绩效评价前期准备阶段,除集中培训和分组分工外,其他工作可采取线上商讨形式开展。现场评价安排在4-5月份,采取集中时间、人员力量全面开展,期间需连续省内出差20天左右。问题梳理和报告撰写亦采取线上商讨形式开展。
  3、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后勤保障;按标准统一承担现场评价期间差旅费用;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个人,其绩效评价工作业绩将作为会计类职称评审、人才选拔的业绩成果评价内容。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绩效评价工作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3月5日前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指定邮箱ysjxgl@163.com。后续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联系人: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 刘麒 0731-85165872
  附件:绩效评价工作报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2月25日

相关附件:

绩效评价工作报名表.docx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