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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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上市公司多家分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938万元
发布时间:2024-12-05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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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下属郴州分公司近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下称“郴州税务局”)出 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郴税二稽处[2024]25号),同时公司下属汝城分 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也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期间涉税业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检查及自查情况

郴州税务局对郴州分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 进行了检查并作出处理决定,要求郴州分公司补缴增值税8430826.68元、城 市维护建设税590157.86元、房产税1297884.8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9678.10 元、企业所得税743366.30元、教育费附加252924.8元、地方教育附加 168616.53元,合计应补缴税费11563455.07元,需缴纳滞纳金3360475.93元。

此外,公司下属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公司 按要求进行了税务自查,经自查需补缴2021年至2023年期间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等相关税费共计3803616.41元,需缴纳滞纳金649857.09元。 

二、税费及滞纳金补缴情况

目前,公司下属郴州分公司已按要求补缴税费11563455.07元、滞纳金3360475.93元;下属汝城分公司、永兴分公司、宜章分公司、临武分 公司根据自查情况已补缴税费3803616.41元、滞纳金649857.09元。

本次共计补缴税款15367071.48元、滞纳金4010333.02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缴的税费15367071.48元、滞纳金4010333.02元将计入公司 2024 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1937.74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结果为准。本次处理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税务处理决定书》(郴税二稽处[2024]25号)。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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