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积极开拓业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促进执业机构进一步发展的鼓励政策(修订)》及《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鼓励政策实施暂行办法(修订)》(渝会协〔2017〕61号)的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组织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开展2024年鼓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5日。 二、申报要求 (一)拓展业务领域 执业机构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属于协会鼓励的业务项目,并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涉及的专业知识问题、收获体会、可借鉴的内容等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和领先作用的项目应当符合《2024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附件1)的要求。 (二)提高执业质量 执业机构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之间承接的服务项目满足执业质量优秀,愿意将实施的技术方法、程序等事项在行业中展示,具有示范意义的。 (三)研究专业课题 执业机构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之间完成的行业专业技术课题研究,已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并愿意将研究报告在行业中展示,具有实践意义的。 三、提交材料 (一)拓展业务领域 1.填写申请书(附件3),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 2.申请事项符合鼓励条件的说明。 3.申请事项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业务报告、业务约定书、发票等。 4.拟展示的方式和相关材料。 (二)提高执业质量 1.填写申请书(附件4),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 2.由协会在执业机构提供的业务报告清单中抽取一定数量的鉴证类业务报告予以评审。 3.执业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4.拟展示的方式。 (三)研究专业课题事项 1.填写申请书,盖章后扫描为PDF电子版。 2.研究报告。 3.研究报告的说明。 4.拟展示的方式。 上述申报事项需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盖章的PDF电子版一份,并附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申报材料的质量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请申报的执业机构认真对待。 四、其他事宜 (一)每家执业机构申报“拓展业务领域”和“研究专业课题”的项目每项不超过3项。 (二)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协会联系。 联系电话:代成艳,63118214 电子邮箱:349334437@qq.com 附件: 1.2024年行业鼓励开展的新业务目录 2.2024年行业鼓励政策申报汇总表 3.行业“拓展业务领域”鼓励申请书 4.行业“提高执业质量”鼓励申请书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