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税稽罚〔2024〕39号
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东莞qy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195,752.35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10-10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其他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2022年度少缴的增值税378,265.3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239.29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共195,752.3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的规定
来源:东莞市税务局 转载自进出口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