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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利用平台偷税被罚一百万,强监管之下灵工业务往何处去?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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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税点评

作为华税长期跟踪观察的行业之一,灵活用工平台在2024年可谓彻彻底底进入了“寒冬”。一是作为主要盈利点和业务模式出发点的财政返还政策全面被清理,平台被“釜底抽薪”;二是目前帮助高收入人士进行“转换收入性质”,被越来越多的办案机关倾向于定性为偷税;三是灵活用工平台无论是以自己名义对外开具发票,还是控制园区企业对外开具发票,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虚开风险。三重打击之下,平台面临着发展的难题。

但是从市场层面来看,我国目前依然保有巨大数量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企业的用工需求依然无法得到满足,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不匹配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灵活用工业务、劳务派遣业务、劳务外包业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等业务模式依然有长足的发展空间。过去,灵活用工平台将自己的业务模式过分集中在帮助高收入个人、企业“避税”上,本身游走在灰色地带。随着灵活用工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灵活用工平台依然可以凭借自身代为注册个体工商户、委托代征代开资质等优势,依托互联网信息渠道,开展合法合规的撮合交易业务。

华税建议广大灵活用工平台把握当前市场格局变化的大势,积极调整自己的业务模式和方向,同时做好自身的税务合规制度建设、体系建设、模式搭建,从税务合规出发,以崭新的面貌进入到人力资源市场中去。当前,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还存在一些混乱,许多旧有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的税务合规意识淡薄,已经爆发了数起虚开发票大案、要案,用工企业迫切需要税务健全、合规的用工模式。因此,灵活用工平台如能与专业的税务人士、法律人士联手,必将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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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案例显示,个人利用灵活用工平台企业,通过分拆收入、转换收入的方式,隐匿收入,虚假申报个税,存在偷税的行为,被税务局稽查并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罚[2024]28号、宁税稽罚[2024]29号显示,经检查证实,顾*、侯**个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湖南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灵活用平台企业,通过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方式,隐匿应归属于个人综合所得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收入,并以虚假申报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两人处少缴的税款0.5倍的罚款,分别为459437.5元、110万元。

来源:新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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