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进出口税收
关注!农产品、普票等3个税务案例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东方税语 作者:赵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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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抚顺警税联合查办一起虚开农产品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日,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与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开展跨区域警税联合办案,依法查办大连市自贸区一食品企业虚开骗税案件。该企业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1000多万元。

经初步查明,该食品公司在无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无委托加工业务的情况下,假自营、真代理,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000多万元。近日,大连税务与抚顺公安两部门开展跨区域警税联合收网行动,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7名, 端掉窝点1个,扣押作案电脑主机10台、手机10部以及大量账簿资料等书证物证。

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为稳外贸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厦门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厦门景遂房地产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虚构房地产开发项目、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在未实际发生商品房销售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90份,价税合计金额840万元。厦门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5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税务事项通知书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210300761812839X):

事由:催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鞍山市高新区临城街1栋-1-3层1号房屋(产籍号为42-107-41-1011)的房屋依据《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辽0302执恢39号)和《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鞍执字第00162号)依法转让给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办理完产权过户等手续。现对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应申报的增值税等各项税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进行催报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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