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文号:吉税稽罚〔2020〕11号
案件名称:吉林**丰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你单位2016年10月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合同金额186984000.00元,未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你单位应补缴2016年10月印花税9349.2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处少缴纳印花税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674.60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吉林**丰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政相对人代码:220104******982
法定代表人姓名:田*东
处罚结果:对你单位处少缴纳印花税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674.60元。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日期: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