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标阶段取得陪标费未确认收入风险
建筑企业在竞标阶段,找同行业兄弟单位参与陪标,陪标单位会向中标单位收取一定的陪标费,陪标单位通常未将该部分计入收入,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通过核查“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结合原始凭证单据,核实是否存在收取陪标费未计收入情形。
二、施工项目收入核算不准确,未及时申报纳税风险
建筑企业承包工程过程中,由于部分甲方建设单位支付款项的进度存在拖延支付的情形,企业可能为了不过早承担税费资金的成本,会在收到进度款项时才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申报纳税,并未按照税法规定以工程完工进度等方式确认收入和申报纳税。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检查“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等明细科目,查阅工程项目进度资料,结合发票开具情况和纳税申报,核实是否存在未按工程完工进度确认应税收入,而按照收款时间确认收入申报纳税的情况。
三、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未及时确认收入风险
建筑企业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项时,一般在完成所有工作后,会扣留工程款的3%-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过后工程质量未发现问题时才支付。企业可能存在对该部分未收取的质保金未按规定及时确认收入的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梳理、查阅各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对未收取的质保金未按工程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并申报纳税的情况。
四、虚增项目材料成本费用风险
建筑企业可能存在虚增建筑材料采购数量和金额,从而虚增工程项目成本,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检查“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应付账款”等明细科目,查阅各项目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单据等资料,核算每个工程项目的材料成本占比,核实是否存在某些项目材料占成本比例较常规项目明显偏高,追查材料采购及支付材料款项的原始凭证,查看是否存在开票单位和收款单位不一致的异常情况,综合分析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及数据,核实是否存在虚增材料采购成本的情况。
五、虚增项目劳务成本风险
建筑企业可能存在通过虚假劳务分包,或者虚增劳务分包的金额,从而虚增工程成本,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检查“主营业务成本”、“应付账款”等明细科目,查阅各项目工程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票等资料,核算每个工程项目的劳务成本占比,核实是否存在某些项目劳务成本占成本比例较常规项目明显偏高,追查支付劳务分包款项的原始凭证,查看是否存在开票单位和收款单位不一致的异常情况,综合分析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及数据,核实是否存在虚增劳务成本的情况。
六、挂靠项目发票风险
建筑行业存在大量挂靠经营的现象,一般低资质或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简称“挂靠方”)为了承接工程,挂靠到高资质的建筑企业(简称“被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接工程,结算工程款项并向发包方开具发票,项目利润在扣除被挂靠方管理费后,通过各种方式结算到挂靠方。在结算项目利润时,可能存在挂靠方以不合规的发票套取项目利润,导致被挂靠方产生税务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根据相关挂靠协议,对被挂靠项目的“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检查,查阅挂靠方提供的各类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核算被挂靠项目的成本比例,核实是否存在材料成本、劳务成本等占成本比例异常的情形,追查支付材料款项、劳务分包款项等的支付原始凭证,查看是否存在开票单位和收款单位不一致的异常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工具,对挂靠方提供的供应商资料进行复核,查看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的供应商,核实挂靠方提供的发票是否存在不合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