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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专题——风险管理篇(七):税前扣除风险④
发布时间:2023-08-08  来源:税月有情 作者:戴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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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老戴继续和大家分享成本费用类风险。

十一、利息支出未按规定税前扣除风险

①企业通过统一贷款获取资金,拨付其下属独立核算子公司使用,未确认利息收入,并将产生的利息费用全部在母公司税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税前扣除未纳税调整。③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同期同类金融借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关联债资比标准比例的部分,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①重点关注贷款合同、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利息支出,核实是否存在提供给子公司使用的贷款利息母公司税前扣除的情况。②核查“实收资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财务费用”等科目金额查看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是否大于实收资本余额,结合对外借款支付利息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调整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的风险。③查阅与非金融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借款合同,核实利息的计算方式及利率,是否存在超过同期同类金融借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关联债资比标准比例的部分,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十二、租赁费及相关支出未按规定税前扣除风险

①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未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一次性列支租赁费的风险;②企业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未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分期扣除的风险;③企业在租赁时发生的车辆保险费、车船税等,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费用列入本企业管理费用,可能存在违规列支成本费用的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核查企业“长期待摊费用”、“管理费用”、“固定资产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是否将经营性租赁的固定资产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均匀摊销,是否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一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期限计提折旧;查阅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确定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车辆的保险费用、车船税等的支出承担方,核查企业是否将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承担的车辆保险费、车船税等、或者合同未明确约定车辆保险费、车船税等的承担方,而计入“管理费用”违规列支。

十三、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风险准备金未按规定税前扣除风险

根据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可能存在计提的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各类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在税前列支,未做纳税调整的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审核“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当年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梳理对不符合税前扣除的减值准备要进行纳税调整。

十四、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税前扣除风险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企业可能存在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不征税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但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折旧、摊销未单独核算,税前扣除该部分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查阅不征税收入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和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文件,了解取得不征税收入的性质和相关要求;若取得的各项财政性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则要重点审核与不征税收入相关的资产类和费用类科目明细账及凭证,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析是否将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资产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未做纳税调整。

十五、股权激励费用未按规定税前扣除风险

根据税法规定,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企业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需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重点关注“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管理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中“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查看企业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中第2行或者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3-7行,核实是否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预提费用税前扣除的情况。

十六、企业为非居民企业承担的相关税金税前扣除风险

企业向境外非居民企业支付费用涉及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合同约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在中国应缴纳的税款由境内企业承担,境内企业取得非居民企业开具的注明金额不包含代扣代缴税款的发票或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将代扣代缴的相关税金作为企业成本或费用直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审阅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为包税合同,检查成本费用类科目及相关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检查非居民企业向企业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据金额,核实其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否包括代扣代缴税款。

十七、劳动保护支出未按规定税前扣除风险

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非因工作需要的劳动保护支出或带有普遍福利性质的支出,不得作为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

风险自查思路和方法:核实“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明细账,或者直接查询“劳动保护支出”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的内容和性质,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结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核实是否将计入当期损益的不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费用进行纳税调整。

至此,税前扣除类风险中的成本费用类风险已经分享完毕,下期开始分享其他税前扣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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