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可以的。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条件,可以按规定同时享受。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可以的。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条件,可以按规定同时享受。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