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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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哪些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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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以下简称“10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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