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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核实、后归类”:严把涉农经营主体身份关|强基·微镜头
发布时间:2026-08-21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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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显信 通讯员 戴宇楠 胡敏荣

立秋时节,秦岭北麓连片的葡萄大棚一望无边,果农穿梭在绿荫之下,娴熟地剪果、装箱,紫黑透亮的葡萄果穗裹着一层薄薄的果粉,清甜的果香弥漫在田间。

作为传统农业大区,西安市鄠邑区特色农产品近几年产销两旺,各类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等涉农主体蓬勃发展。由于经营业态复杂,一些涉农主体存在税收政策适用偏差、发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鄠邑区税务局立足辖区农业实际,严格核实涉农主体身份,精准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帮助相关主体防范涉税风险,实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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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的一家葡萄园内,紫红的葡萄挂满枝头。

找准涉农税收征管问题根源

此前,为了使不同涉农主体依规适用不同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对各类涉农主体进行身份归类,主要归为自产农产品者和农产品收购企业两大类。自产农产品者可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农产品收购企业可向农业生产者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发票收购金额计入经营成本,一般纳税人还可按适用税率虚拟抵扣,这两项政策对助力涉农产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鄠邑区税务局在日常核查中发现一些问题。该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杨斌介绍,有的合作社归类为自产农产品者,享受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核查中发现其部分果品是外购再销售,错误享受了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有的企业归类为农产品收购企业,但却从中间商而非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农产品,并违规开具收购发票,存在涉税风险。

以往,涉农主体向税务局提交相关资料,即可完成身份归类,享受优惠。税务机关后续发现风险疑点才进行核查并处置,比较被动,征管成本高。同时,涉农经营场景千差万别,基层税务干部往往依靠经验进行核查,缺少统一细化的规范,一线税务干部执法风险较大,企业经营也受影响。

落地“先核实、后归类”举措

“这些问题倒逼税务管理向源头管控、标准化管理转型。”鄠邑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赵博海说,今年5月,该局立足辖区涉农产业实际情况,聚焦涉农主体身份归类这一环节,推出“先核实、后归类”举措,从源头防控涉税风险。

据了解,“先核实、后归类”改革的核心是调整涉农税收管理业务流程,前移风险防控关口。鄠邑区税务局首先从新增涉农主体改起,对新增涉农主体进行身份归类前,税源管理部门先进行实地“预检”。税务干部下沉种植养殖基地、经营场地或企业,逐项核查其规模、配套设施、从业人员、货源渠道、产销台账等核心信息,研判其经营真实性与业务合理性,严格区分自产自销与外购销售的业务边界,仔细甄别交易模式与货源真实性,然后依法合规对经营主体的身份进行归类。

为统一核查标准,鄠邑区税务局结合辖区主要涉农产业特点,根据政策规定、征管规范和风险防控要求,编制印发了《自产农产品和收购农产品企业身份归类核查专项工作指引》。《指引》明确核查原则、判定标准、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细化标准化核查清单,清晰界定核查要点,为税务干部提供标准化操作手册,实现核查标准、流程、口径“三个统一”。

“比如对自产农产品种植类主体,我们根据《指引》具体核查实际种植面积和农资采购记录等关键数据。对农产品收购企业,我们还要查看仓储设施,尤其是对果品购销企业要查看其冷库的规模等。”杨斌说。

前不久,鄠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按照《指引》,到辖区如心(陕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核实信息。税务干部认真核对企业场地、实际产能,宣讲涉农税收政策及发票管理规范,辅导企业完善种植面积备案,建立标准化产能产销台账等。核实后,该公司被归类为自产农产品者。“税务部门提前核查,提供辅导,帮我们厘清规范,讲清风险,消除了后续经营的涉税隐患。”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凯瑞说。

增量严把关,存量清底数

对新增涉农主体实行“先核实、后归类”后,如何对辖区原有300余户已归类涉农主体进行规范“体检”,成为筑牢管理基础的关键。鄠邑区税务局以增量严把关、存量清底数双线并进,全面加强对涉农主体的税收管理。

依托《涉农主体归类信息台账》,鄠邑区税务局对原有涉农主体身份进行逐户复核,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其是否归类为自产农产品者或农产品收购企业。在此基础上,该局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结合风险应对及发票监管,建立数据联动分析机制,常态化跟踪其经营变动情况,对经营规模、经营模式、身份资质发生变化的涉农主体,及时动态调整归类信息,实现涉农主体身份归类“准入、存续、退出”全周期的精准监管。

自“先核实、后归类”机制运行以来,鄠邑区税务局已完成22户新增、90户到期涉农主体身份的归类核查认定。据悉,鄠邑区税务局将继续优化“先核实、后归类”举措,坚持严监管、优服务双向发力,防范涉农税收风险,落实好惠农税费优惠政策。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6年8月21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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