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纳税人(含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自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电子税务局APP办理。
一、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菜单。进入功能界面后,系统根据您的历史备案信息自动判别该业务是首次办理,或非首次办理。
如为首次办理:
(一)系统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纳税人进行确认,对预填有误的进行修改。对会计制度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对会计核算方法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对会计核算软件信息补充完善。
(二)点击会计报表情况卡片右上角的“编辑”,可对会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选择。点击“编辑”进入填写,点击【确定】完成填写。
(三)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该业务办理。
二、电子税务局APP
点击【办&查】-【综合信息】-【信息报告及变更】-【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功能菜单。进入功能菜单后,系统根据您的涉税数据自动判别纳税人办理该业务是首次办理,或非首次办理。
如为首次办理:
(一)系统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纳税人进行确认,对预填有误的进行修改。
(二)点击对应数据项的【选择】按钮可进入填写,点击【保存】完成填写。
(三)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该业务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