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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披露:有的上市公司从事“假自营、真代理”业务,代理出口报关退税
发布时间:2026-08-21
来源:明哥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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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披露:有的上市公司从事“假自营、真代理”业务,代理出口报关退税
----摘自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红框部分的Word版内容:
审阅分析发现,有的上市公司从事出口贸易及服务业务,通过商品购销方式帮助境内供应商完成出口报关退税并获取利润,对此采用总额法确认出口贸易业务收入。具体交易安排上,相关业务为供应商指定客户,公司仅负责将供应商的货物完成出口报关后交付给其指定的客户,根据境外结算价款来确定与境内供应商的结算价款,承担存货跌价、毁损的风险极小。对此,公司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及实际交易情况,审慎判断其是否能够自主决定商品价格、承担存货风险及主要责任,业务实质是否为出口报关退税代理业务。若无确凿证据表明公司能够控制相关商品,则应作为代理人按照
净额法
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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