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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165ap8quev0uy
全文有效
2026-07-31
2026-07-31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登〔2026〕229号  发布时间:2026-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各区规划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现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6年7月29日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国办函〔2026〕2号)以及自然资源部等五部委《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919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结合上海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秉持“一类事、一站办”改革原则,深化业务系统整合联通,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复用。通过流程再造、材料精简、数字赋能,优化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模式,实现办事流程最优、申请材料最简、办理成本最低、服务渠道多元。构建线上线下“一站汇集、分段提醒、接续办理、渠道融合、服务叠加”的一体化办理体系,推动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部门职责
  (一)市规划资源局:负责牵头推进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引,维护主题信息问答和智能问答,推进流程优化、信息共享、材料精简;统筹推进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改造,做好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指导各区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二)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身份信息核验接口服务,保障业务办理中代理人电子身份证证照调取、身份核验工作;配合完善工作方案,优化联办业务流程,畅通身份核验数据共享通道,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安全合规办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上海市税务局:负责指导做好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工作,优化涉企不动产交易纳税的申报、核税、缴税、税票开具等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探索简易申报、简易计征、智能核税、线上缴税等便捷模式;持续做好“全程网办”中税务后台审核工作,引导企业优先选择“三方协议”在线扣款等线上缴税方式;深化与规划资源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动,配合完善改革方案,梳理优化联办流程。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将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小微企业名录信息等数据归集至市大数据资源平台,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开展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等工作。
  (五)上海金融监管局: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开展贷款审批等相关业务,配合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金融业务数据共享互通。
  三、实施方式
  (一)服务范围
  本次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主要针对企业间购置新建、存量非居住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以及相关的抵押权登记、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贷款审批、不动产交易纳税申报等事项的集成办理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网办理”。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其中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二)服务方法
  1.线上“一网通办”。办事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模块,通过系统引导在线进行信息填报、材料提交、业务申请、税费缴纳、进度查询、证照获取等事项,办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以及相关的抵押权登记。
  2.线下“专区办理”。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企业服务专区,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企业可前往线下大厅,在自助办理专区通过工作人员引导自助办理,或者企业服务专区完成材料提交、业务申请、税费缴纳、证书领取等事项,办结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以及相关的抵押权登记。
  3.诉求“一线应答”。在962988热线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主题信息问答,便利企业群众搜索查询,规范做好记录和回访。
  四、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结合业务办理实际,梳理整合各类申请材料,编制标准化材料清单,严格执行“两个免于提交”要求,同类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杜绝重复报送。同步优化抵押登记申请书,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关键信息,精简线上填报内容。落实费用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登记费“免申即享”。
  (二)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业务流程,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对涉及多个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梳理再造。推行关联事项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信息、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在线采集核验,税务核税与登记审核并联办理,完税凭证、电子证照实时生成,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制定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流程图、办事指南、知识问答、流程解读。
  (三)强化数字赋能。发挥“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支撑作用,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积极推动“一站式”受理、“全流程”服务,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优化智能导办功能,精准推送业务办理入口;推行表单智能预填、材料免提交服务,鼓励使用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简化申报操作,提升审批透明度,打造智能化、便捷化办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图属一致”的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提供企业不动产登记、经营状况、已公告欠税信息等一站式关联查询,便利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支撑企业决策。
  (四)拓展服务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需求,进一步拓展延伸服务链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扩大网点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实现关联业务一站式办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应用新旧抵押权组合、分段、变更等模式,优化完善“带押过户”“带押转贷”业务流程。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持续创新优化企业不动产登记全周期服务,精准满足企业各类不动产登记需求,进一步降低企业不动产登记制度性成本,助力企业抵押融资和生产经营。
  五、组织保障
  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事关企业切身利益,对于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建设国际一流金融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市规划资源局履行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牵头部门职责,围绕“一件事”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市级各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区业务工作的指导督导,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动态优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流程。各区规划资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严格落实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时序,压实工作责任,保障各项改革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各部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办事大厅、新媒体渠道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精准推送改革利好、办理流程、减免政策等信息。及时回应企业办事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扩大改革知晓度,营造高效便捷、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氛围。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评估全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推行情况,广泛听取企业在实际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采纳办事主体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优化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一件事”工作便利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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