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新增约定限售方式。为便利网下投资者、主承销商等市场主体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创业板约定限售新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等业务,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进行了配套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深证上〔2023〕226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1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用户手册(202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