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该如何处理以前年度的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会计分录?
企业处理以前年度的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问题,需依据执行的会计准则不同,进行相应处理。
政策依据:财会〔2016〕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国税发〔1998〕44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以前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会计处理,属于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方法包括:(1)追溯调整法;(2)未来适用法。
特别说明:依据国税发〔1998〕44号,企业自查、税务核查补缴以前年度增值税,禁止直接计提销项税额,必须全额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归集核算,完成借贷归集后,统一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缴纳税款。虽然,国税发〔1998〕44号自2025年3月24日被废止,但是对于查补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比财会〔2016〕22号规定更合适。
适用情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属于重要前期重大差错并技术可行等。
1.补缴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影响损益的税费
①计提以前年度应补税费(示例:补缴往年的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
②实际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③缴纳税收滞纳金(示例:滞纳金20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200
贷:银行存款200
④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同步调整留存收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
⑤补充调整(企业计提盈余公积场景)
若企业按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需同步冲减盈余公积1.00万元: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
⑥报表调整:当期资产负债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应交税费项目按调整后金额重述。
2.补缴增值税
示例业务:某企业2024年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漏做视同销售,少计提销项税额13万元。
(1)业务背景:企业自查发现2024年将自产货物无偿对外赠送,当年未确认视同销售支出、未计提销项税额;货物账面成本60万元,公允不含税售价100万元,少缴增值税13万元;对应少缴城建税0.91万元、教育费附加0.3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0.26万元;增值税滞纳金3.00万元,附加税费滞纳金0.21万元。
(2)账务处理逻辑:
①增值税法定属性为价外税;常规销售场景下,销项税额由购买方承担,不影响企业损益;自产货物无偿赠送属于无对价视同销售,企业无法收回税款,货物市场价(公允价值)60万元、企业自行承担的增值税13万元,如果2024年正确处理的话两部分共同计入当年损益,现在成本已经计入只需要将补缴税款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②往期漏缴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归集核查税额,比直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更加清晰,本人跟喜欢也建议大家采用该过渡科目。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属于损益类税费,同步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完整会计分录(使用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
①补记以前年度视同销售全部支出(拆分两笔便于理解)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
②归集结转核查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
③实际补缴往期增值税本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
贷:银行存款13
④计提以前年度少缴城建税及附加税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0.91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39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0.26
⑤缴纳附加税费本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0.91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39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0.26
贷:银行存款1.56
⑥支付增值税、附加税费对应的全部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3.21
贷:银行存款3.21
⑦合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净额(13+1.56=14.56万元,暂时假设不得税前扣除)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5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4.56
⑧计提盈余公积企业同步调整留存收益(10%计提比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4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5
⑨报表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同步调整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项目。
适用情形:(1)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虽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是不满足采用“追溯重述法”的条件,如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不具备技术可行性等。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是直接计入差错更正的当期。
1.补缴企业所得税场景
①计提需补缴的往年税费(示例: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滞纳金2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
②实际缴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0
贷:银行存款10
③支付对应滞纳金2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2
贷:银行存款2
2.补缴增值税完整实操案例
示例业务:2024年自产货物无偿赠送漏做视同销售。
(1)业务背景:小企业自查发现2024年自产货物无偿赠送未做视同销售处理,未计提销项税额,少缴增值税13.00万元;货物账面成本70.00万元;配套少缴城建税0.91万元、教育费附加0.3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0.26万元;增值税滞纳金3万元,附加税费滞纳金0.21万元。
(2)完整分录
假设2024年无偿赠送不满足公益性捐赠,是不得税前扣除的赞助。
①补记2024少缴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13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
②结转核查增值税至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
③补缴增值税本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
贷:银行存款13
④计提补缴的城建税及附加,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税金及附加1.5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0.91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39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0.26
⑤缴纳附加税费本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0.91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0.39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0.26
贷:银行存款1.56
⑥缴纳全部税收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3.21
贷:银行存款3.21
3.报表规则:全部视同销售支出、税费、滞纳金计入当期损益,无需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