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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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是车辆租赁公司,单位班车接送上下班,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征收3%交税吗?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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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请问老师你好:我们是车辆租赁公司,单位班车接送上下班,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简易征收3%交税吗

 

答复

模式 1:车辆 + 配司机,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站点接送企业员工班车 满足班车定义,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3% 征收率

模式 2:只出租车辆、不配司机(纯租车,有形动产租赁) 不能按班车简易 3%

参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 3%;公共交通包含班车,班车定义: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陆路运输

注意:

你公司班车业务满足简易计税的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1、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不是裸车出租;

2、固定行驶路线、固定发车 / 收车时间、固定上下车站点;

3、合同明确约定为员工上下班通勤班车,不是临时包车、旅游包车、临时接送;

4、合同、出车记录、排班表、站点清单留存备查(税务局核查重点)。

反面情形(不能适用 3% 简易)

临时包车、不定线路、临时接送参会 / 团建 / 旅游,属于一般交通运输服务,只能 9% 一般计税,不适用班车简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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