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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梳理
问答来啦
个税App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新增和修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写?...这一期,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一篇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1.
1.个税App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新增和修改?
答:如果之前填写过本年度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先确认此前填报的信息是否正确。如果前一份租赁合同终止或者中止后,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需要确认之前填报的信息,特别是租赁的起止时间是否正确。
如需新增,则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
2.点击“住房租金” -选择“扣除年度” -选择配偶情况-阅读温馨提示并点击“我知道了”。
3.填写具体租赁信息-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如需修改,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选择【专项附加扣除】。
2.在“填报记录”找到需要修改的信息-点击“修改”。
3.依次点击 “修改申报方式”“修改租房信息”“修改基本信息” 等进行确认或修改-点击“确认修改”。
特别提醒:
1.如年度内多次换租,需分别新增每条租赁记录,避免租赁期交叉。
2.若工作城市变更,需同步更新 “工作城市信息” 栏。
2.
我家孩子去年出生还没有办理户口就发生了大额的医疗费用,应该如何享受个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政策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或其配偶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即可在国家医保平台App查看子女的医疗费用信息以及符合个税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的金额信息。
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孩子出生还没有办理户口就发生了医疗费用,这种情况下您的孩子可能有多个医保档案,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前往医保部门,提供资料合并子女各个证件的医保档案后,再查阅确认国家医保平台App的相关金额信息,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扣除。二是前往办税服务厅,可直接提交医疗结算相关证据资料进厅办理。
3.
我和我爱人在年中结婚,结婚前双方各自贷款买房,且均为首套住房贷款,当年度应该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年度中间结婚,且在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婚前月份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如您选择婚后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可以进行如下操作后享受:第一步,在“家庭成员”中填报配偶信息及婚姻登记时间。第二步,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对当年基础信息进行修改后,选择确认“是否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均有首套住房贷款”并选择50%的扣除比例。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如您选择婚后一方按照100%的标准扣除,另一方婚后不再扣除。具体操作如下:夫妻双方增加家庭成员的配偶信息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不再扣除的一方修改贷款期限至婚前月份,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4.
在采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系统提示合同编号和往年不一致,实际填写的合同编号没有错误,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政策规定,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且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一套)。请您确认您所有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涉及的房子为同一套,并在个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逐年选择对应的查询年度查看住房贷款专扣中的贷款合同编号,核对此前以及本次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是否存在填写错误不一致的情况,如确符合政策规定,且因银行、公积金贷款合同发生变化无法提交的,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前往汇算清缴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采集申报。
5.
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
答: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对某条纳税明细记录存在异议,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详情】界面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申诉类型并填写申诉理由后提交;如果对多条申报数据有异议,可以在查询结果界面点击右上角【批量申诉】,选中需要申诉的单位和数据,填写申诉类型和申诉理由后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