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费管理,保障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以下简称《会费管理办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6年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现就交纳2026年会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一)单位会员会费交纳标准
根据《会费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业务收入在 500 万元(含)以下的,按 2 万元/年/所计算;上年度业务收入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 20 万元/年/所计算。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标准确定的会费数额高于其上年业务收入的 0.45%的,按照比较孰低原则,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年度业务收入,即“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管理系统”会所03表附表1第17行次—业务收入合计数。
(二)执业会员会费交纳标准
根据《会费管理办法》,执业会员按每人每年 1500 元标准交纳会费。
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会计师事务所需向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女性执业会员减免会费,经审核通过后,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二、会费交纳方式及时间
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应按照属地原则,根据2025年12月31日在册执业会员人数,分别向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已嵌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系统数据交纳会费。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6年6月10日前,按照上述标准将会费交纳至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账户, 汇款备注单位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具体金额,务必核实相关信息后再汇款。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汇款账户:154034954753
行号:104191003195
三、会费票据领取
内蒙古注协办公室对会计师事务所交纳的会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有效期限内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6年6月10日前认真填写附件《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nmgzxcw@126.com。
1、电子会费票据领取方式:仅通过预留手机号码登录微信电子票夹自行领取,无其他线下领取渠道。预留手机号码是接收并下载电子会费票据的唯一方式,请务必确保该号码为本机构长期正常使用且不会更换,避免随意变更影响票据领取。
2、电子会费票据领取流程:(1)打开小程序:在微信中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并打开。(2)登录操作:选择[手机号注册/登录],输入信息表预留的手机号码完成验证登录。 (3)领取电子会费票据:登录后进入“票夹”页面,即可自行下载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
联系人:李向慧、邹莉,联系电话:(0471)4192553。
附件:领取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信息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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