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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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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4-28
2026-04-28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6〕17号  发布时间:2026-04-17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北京服务”的工作要求,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坚持“首善标准 监管为民”,聚焦经营主体可感可及的关键需求持续发力,全面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改革迭代升级,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要目标,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为重要抓手,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服务标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1.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释放经营场所资源,指导各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经营主体经营场所(住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支持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等事业单位场所和文物建筑配套便民服务空间以及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科技创新活动及配套服务场所配置。持续规范准入服务,统一全市股东变更、增资减资、住所标准化等领域业务办理标准,全面更新登记注册一次性告知单和文书表格,强化对各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贯,进一步提升全市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参照市场监管总局新兴行业、未来产业标准,支持企业按照行业习惯或者依据专业文献申请将体现相关产业特点的词语作为名称行业用语,便利企业在名称行业中使用前沿技术或体现创新特点的表述,更好支持产业创新。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改革,推出石墨烯材料公司、量子信息科技公司、商业航天公司等场景化经营范围组合套餐,便于企业一键点选;支持重点领域企业自主公示特色项目,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个性化需求。  

  3.提升外资企业准入便利度。结合境外投资者使用习惯持续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制定中英文对照版登记注册申请文书,指导各区为外资企业提供便利登记服务。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流程,为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投资性公司、外资金融机构在京落地展业提供优质登记服务。

  4.推进京津冀企业登记信息共享。深入落实《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化登记注册一体化改革,推动实现京津冀全域营业执照跨省异地“办、发、领”,进一步提升京津冀跨域登记便利化水平,实现更多登记事项“同城化”办理。

  5.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多措并举优化经营主体退出路径,推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有序退出,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持续优化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将破产企业董监高等相关人员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必要身份信息纳入查询服务,更好为破产管理人履职提供便利。 

  (二)提升标准支撑引领能力

  6.优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规范地方标准制定管理,优化地方标准立项审批程序。完善地方标准审查机制,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开展地方标准规范清理,禁止利用地方标准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7.激发标准创新主体活力。充分发挥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导向作用,支持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活动。举办“企业标准化大讲堂”活动,面向企业开展辅导,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8.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发展协同。聚焦信息技术、氢能、建材、核设施等领域开展智能制造、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支持引导在京单位牵头参与人工智能、脑机接口、合成生物等前沿领域标准制定,完善高精尖产业标准体系。组织在京全国标委会与重点产业企业标准化供需对接活动,提升标准化支撑产业创新能力。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指导企业加强贸易合规与风险防范,服务企业“走出去”。

  9.夯实城市建设标准化基础。强化标准对城市建设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开展城市建设运行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增强与城市发展、产业升级、群众需求的适配性,助力提升城市韧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提升为企服务质效温度

  10.加快政务服务数智化发展。优化“e窗通”平台线上服务体验,推广住所标准化登记,为经营场所产权人提供用户空间维护、住所标准化地址申请、记录查询等服务,提升经营场所申报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领域电子印章服务效能,为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做好电子营业执照与市政企业报装平台的系统对接,提供便利化服务。

  11.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时,无需再次申请即可自动同步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项,并直接获得变更后的新电子证书,实现“免申即享、同步办理”。对于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自动进行信用修复,实现“免申即享、无感修复”。

  12.增强涉企数据共享实效。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等信用修复数据共享,及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完善涉企报表报送机制,推动更多涉企报表纳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减少企业“多头报、重复报”。

  13.探索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向试点平台企业探索开放列异、列严等信用监管数据,建立数据开放通道,引导平台企业强化在“企业入驻资质审查-信用评级变动-事中巡检-风险研判-下架清退”等环节的信用管理,构建动态信用评价体系,有效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四)提升市场竞争治理水平

  1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全市市级行政机关、各区政府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从源头杜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15.综合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聚焦住宿、餐饮平台持续深化“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动态完善“内卷式”竞争行为负面清单,对重点平台企业开展合规评价和“飞行检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引导企业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赢发展。

  16.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视听”领域,探索推进行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等多方协同保护模式,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应用商业秘密保护赋能高质量发展,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

  17.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加强对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法对相关经营主体存在的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严格依法处理。

  (五)提升综合监管执法效能

  18.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管理,严格控制检查总量,依托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全流程监测检查计划执行情况,通过系统监测分析提示等方式减少重复检查,持续压减无计划、无依据的临时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动态调整检查项风险等级,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聚焦配置。

  19.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按照“安全优先”原则,依托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统筹各部门检查计划,强化跨层级、跨区域和跨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0.提升“扫码检查”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扫码检查”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制度,定期监测分析行政检查情况,引导企业参与监督反馈,压实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持续增强监管执法质效。

  21.统筹推进非现场监管改革。推动风险筛查和问题线索模型应用,推动各区、各部门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方法与路径,提升非现场监管应用能力。

  22.强化“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制定“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细化纳入和移出清单的条件、程序,提升动态管理科学性,根据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扩大清单覆盖企业范围。

  23.加强服务型监管执法。组织各有关部门利用“京通”平台向被检查企业推送合规指引,增强企业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在部分行业领域或区域探索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开展专业化指导与精准化帮扶。大力推进服务型执法,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营造监管执法有力度、服务引导有温度的良好氛围。

  24.健全跨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开发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功能,依托平台和共享标准,构建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

  25.迭代升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计划制定、检查执行、结果推送、评估监测等系统功能,支撑业务流程在线贯通,通过智慧化平台手段,推动执法透明、协同、高效。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领导。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竞争、监管执法三个专项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制定本领域年度改革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加大各业务条线对区局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营商环境队伍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各区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和优势,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切实保障政策实施效果。鼓励各区局、各部门先行先试,以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制度创新、改革实践、服务优化等方面深入探索,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体现首都市场监管特色的标志性改革举措。

  (二)增强政策实效

  各部门要聚焦企业群众办理高频业务常态化开展局处长“走流程”行动,细致梳理办事堵点卡点,形成一批务实管用、企业群众感受度高的“小切口”措施,精准有效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优化政策查询、推送等服务,大力推进“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切实增强对企服务质效。在政策发布前要精心策划组织相关培训宣讲活动,一方面确保工作人员把握政策操作规范,另一方面助力服务对象领会政策红利。

  (三)深化宣传引导

  持续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打造“营商环境会客厅”平台,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形成政企良好互动,助力企业坚定在京发展信心。强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善于挖掘宣传点、用好新媒体,用企业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做宣传,全面展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传递惠企政策举措,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良好营商环境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全面提升“北京服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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