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计征概览
企业转让不动产增值税一览表1
(政策适用期间:2026/1/1-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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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获取方式 |
获取时间 |
计税方式 |
应纳税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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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 纳税人 |
取得 |
— |
简易计税 |
(含税销售额-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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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 |
— |
简易计税 |
含税销售额/(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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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纳税人 |
取得 |
2016/4/30前 |
选择简易 |
(含税销售额-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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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30前 |
选择一般 |
含税销售额/(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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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后 |
一般计税 |
含税销售额/(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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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 |
2016/4/30前 |
选择简易 |
含税销售额/(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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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30前 |
选择一般 |
含税销售额/(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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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后 |
一般计税 |
含税销售额/(1+9%)*9% |
注:
1.2026年起,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征收率不再按5%,应为3%,且不得减按1%。
2.2026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在判断增值税起征点时,不剔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或销售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不动产取得时间确定能否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按购进时能否抵扣确定计税方式。
如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减按2%计缴增值税,未因不得抵扣而增加转让环节税负。
2016年5月1日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不动产,2026年1月1日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要按一般计税适用9%税率计征增值税。即便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勾选抵扣,也不得扣除购置原价。增加了转让环节税负,有失公平。建议可允许后期勾选抵扣,使得一般计税的销项税额有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或者允许扣除购置原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八)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企业转让不动产增值税一览表2
(政策适用期间:2016/1/1-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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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
获取方式 |
获取时间 |
计税方式 |
应纳税额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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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 纳税人 |
取得 |
— |
简易计税 |
(含税销售额-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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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 |
— |
简易计税 |
含税销售额/(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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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纳税人 |
取得 |
2016/4/30前 |
选择简易 |
(含税销售额-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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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30前 |
选择一般 |
含税销售额/(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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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后 |
一般计税 |
含税销售额/(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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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 |
2016/4/30前 |
选择简易 |
含税销售额/(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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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30前 |
选择一般 |
含税销售额/(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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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后 |
一般计税 |
含税销售额/(1+9%)*9% |
注:
1.2016/1/1-2025/12/31期间转让不动产,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2026/1/1后改按3%)。与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对比,除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变化外,计税规则基本延续。
2.2016/1/1-2025/12/31期间转让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全部含税价款÷(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全部含税价款÷(1+5%)×5%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全部含税价款÷(1+5%)×5%
3.2016/1/1-2025/12/31期间转让非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应纳税额=全部含税价款÷(1+9%)×9%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全部含税价款-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全部含税价款-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