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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款凭证”,啥意思?
发布时间:2026-04-28   来源:财税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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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认为:发票是……收付款凭证,应严格按照……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现在的问题是,在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中,收付款往往是延迟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科目借贷方是经常发生有发生额的,且金额是很大的。

那么,此处“收付款凭证”该作何解?是交易双方“据以办理收付款手续的凭证”?还是交易双方“据以证明已经收付款的凭证”?

况且,到底应该在何时开具发票?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中,收付款与确认营业收入,时间上不一致,那是极为常见的啊。

如果说这个确认营业收入是税法概念上的,那是企业所得税概念上的确认收入,还是增值税概念上的确认收入(实际是申报应税销售额),这两者的规定,也是不完全一致存在差异啊。

 

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问题即问即答之一

时间:2026-04-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为引导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防范虚开骗税、开票经济等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平公正经济税收秩序,就合规开具发票有关问答和正负面清单发布如下。

问:现行法律法规已对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一些纳税人发票开具不合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乱开发票、难开发票”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扰乱了国家经济税收秩序。请问,如何判定发票开具是否合规呢?

答: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税收征管中,发票被赋予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凭证、土地增值税清算凭证等多个功能,加强发票合规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具体而言,发票开具是否合规,大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判断:

一是看开票、受票主体是否合规。开票、受票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发票、货物(服务)、资金、合同的对应主体应保持一致,发票应由实名办税人员完成身份验证后开具。

二是看生产经营业务是否合规。发票所承载的业务要真实有效、商业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识、原则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货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基本原则。

三是看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规。发票开具应根据业务性质、主体类型等正确适用发票票种或标签;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与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相一致;开具红字发票需遵循规定流程、依据充分。

四是看发票开具时限是否合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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