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修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有删减)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修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有删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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