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等有关规定,判断购房时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属于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从而确定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关于您所提出的涉税问题,请咨询有关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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