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报?
解答:
合同履约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方式及依据如下:
一、列报方式
1、短期部分:若合同履约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应归类为“存货”项目列示。这是因为此类成本预期在短期内转化为收入或消耗,符合存货的流动性特征。
2、长期部分:若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则需归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此类成本因回收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需与其他长期资产合并列示。
二、列报依据
1、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若不属于其他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应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作为资产列报:与当前或预期合同直接相关;增加未来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财政部文件指引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明确,合同履约成本需根据摊销期限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需扣除减值金额。
3、证监会会计监管要求
2025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强调,企业应恰当处理合同履约成本,确保符合准则规定。
综上所述,合同履约成本的列报核心在于判断其摊销期限的长短,并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企业需结合合同条款和成本性质进行分类,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