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1
来源:正坤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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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发布《关于其他草地耕地占用税政策执行口径》。
问题描述:
占用“其他草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如何征收耕地占用税?
答复口径:
按照现行耕地占用税法及相关规定,纳税人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
占用“其他草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其中,已发放使用权证的,应按“草地”税目缴纳耕地占用税;未发放使用权证的,应按照“其他农用地”税目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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