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请问:公司名下购买了一套别墅,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别墅能否抵扣增值税,取决于用途。
1、如果别墅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办公、作为经营场所、出租等),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若别墅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老板自住),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参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