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问:员工取得铁路电子客票需要用于公司进项抵扣,购买方填公司名称还是员工名称?
答:旅客如需将铁路电子客票用于抵扣税款、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应当在“购买方名称”及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填写相关单位的信息。
发布时间:2025-03-10 15:16: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另外,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第九条、第十条相关条款,也可得出
九、国铁集团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同步传输给购买方。
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
十、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