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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公布,教您如何便捷查看→
发布时间:2025-05-15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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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于近期公布,纳税人如何查询自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符合哪些情况可以调整信用级别?一起来看看吧!

 

PART.01

 

如何查看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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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企业名称旁可以看到当前自身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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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第一步:如需查看详细结果和指标明细。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功能菜单,或直接搜索“纳税信用管理”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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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相应年度,即可看到结果和指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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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申请纳税信用补评

(一)纳税人不予评价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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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形解除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二)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申请补评自愿参与评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通过补评申请参与信用评价后,在机构存续期间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一般不得再转为不参评。

 

 

 

(三)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参与信用评价后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纳税信用复评具体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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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纳税信用扣分或判级后

是否可以申请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出台后,共有以下情形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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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4

 

申请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调整的路径

以申请复评为例,在【纳税信用管理】页面,点击右上角【申请调整】,根据弹出的确认框,按自身实际需求选择【申请复评】,点击【确定】。填写表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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