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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无人机在流通环节可免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5-05-12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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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无人机在流通环节可免增值税吗?

解答:

用于农业生产的无人机在特定条件下可享受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优惠,但需满足政策对“农机”的认定标准。

一、政策适用条件

(一)免税环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项规定,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农机销售免征增值税,但生产环节仍按9%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农机范围认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以下简称151号)第十六条,农机需满足以下条件:(1)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2)属于“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例如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机动喷雾机、弥雾喷粉机等。

(三)农用无人机归类争议

支持免税的观点:若无人机功能符合“植物保护机械”定义(如喷洒农药、施肥等),且能提供相关技术证明(如鉴定证书、产品说明书等),可归类为农机享受免税。

反对观点:部分税务机关认为151号文采用“正列举”方式,未明确包含无人机,因此可能不认可免税。

 

二、政策执行要点

(一)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无人机技术参数、功能说明(证明属于农业植保用途);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农机认定证书(如有);销售合同、发票等交易凭证。

(二)税务处理流程

免税备案:无需事前备案,但需自行判别是否符合条件,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发票开具:批发、零售环节可开具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但生产环节需按9%税率开具发票。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

注意:地方执行差异,部分地区可能对无人机归类存在不同解读,建议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四、总结

免税可能性:若农业无人机功能符合“植物保护机械”定义,且在批发、零售环节销售,可申请免征增值税。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存在地区差异,建议结合产品特性和税务机关意见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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