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公司承接劳务后还能再分包给其他公司并按分包后的差额进行交税吗?
答:根据现有法规和税务政策,劳务分包公司承接劳务后不得再次分包给其他公司,且相应的税务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法律层面:禁止劳务再分包
1. 违法性认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规定,劳务分包公司(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其他公司属于违法行为。例如:
- 专业作业承包人再分包劳务属于违法分包。
- 劳务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被明确禁止。
- 仅总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非劳务分包人)可将劳务部分分包给劳务公司或自然人。
2. 法律后果
违法再分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行政处罚,甚至需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补偿责任。
二、税务层面:差额征税的前提是合法分包
1. 差额征税的适用条件
- 若劳务分包行为本身合法(如总包方将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且符合以下条件,可差额计税:
-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 取得合法凭证(如增值税发票),扣除分包款后以余额为销售额。
- 例如:总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可扣除分包款后按3%简易计税。
2. 违法再分包的税务处理
- 若劳务分包公司违法再分包,即使取得发票,不得差额扣除。例如:
- 分包给个人或未取得资质的单位,相关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 非法分包对应的发票可能被认定为不合规,导致无法差额计税。
三、综合结论
1. 禁止再分包:劳务分包公司承接劳务后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构成违法行为。
2. 税务风险:违法再分包的支出(如支付给其他公司的分包款)不得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依据。即使形式上取得发票,也可能因分包行为违法导致税务处理无效。
附:合法分包的税务操作示例
若总包方将劳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合法分包),税务处理如下:
1. 总包方:以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分包款,按余额申报增值税(简易计税3%)。
2. 劳务公司:需开具合规发票(如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行完税。
注意:所有操作需以合法分包为前提,且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及项目名称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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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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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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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