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促进我市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行为,有效防范执业风险,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会起草了《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并于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廖昌祥、蔡雪晴
电话: 67680821、67031028
电子邮件:593835596@qq.com
相关附件:
事务所执业质量评价管理办法1.doc
附件一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评价2.xls
事务所质量评价管理办法起草说明3.doc
事务所意见反馈表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