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市(州)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查询、新增、延期等业务呢?具体操作请往下看~
1、建筑施工企业要跨区域经营了,要去异地干活了。这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这个在机构所在地电子税务局办理。
2、向经营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新电局下,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完成报验,无需再向生产经营地税务机关手动报验登记
3、通过特定税务主体身份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款预缴。
4、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查询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

(2)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显示已采集的报告信息,可进行条件查询、新增、延期、修改、作废操作。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新增
(1)点击【新增报告】,跳转至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界面。

(2)录入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和跨地区经营合同信息,点击【提交】。

(3)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系统提示:“您申请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已办理成功,后续将为您进行自动报验登记,请留意首页【我的提醒】。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 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4)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的【我的提醒】,可查看自动报验登记结果。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若纳税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完成需要延长跨区域经营合同日期的,对已开具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通过以下操作办理延期。
(1)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

(2)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点击提交。

(3)提交后跳转办理成功,系统提示“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申请已通过。点击查看《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即可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四、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
(1)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进行修改操作。选择需要修改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修改】。

(2)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界面,可对“经营方式”、“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

(3)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申请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已办理成功。您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申请表或文书”。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
(1)已报告未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作废。选择需要作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作废】。

(2)弹出确认作废提示框:“您确认将跨区域涉税事项 “XXX”作废?”,点击【确定】。
(3)系统跳转至作废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您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作废已办理成功”。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好的!目前,纳税人如果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市(州)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通过新电子税局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操作步骤
01
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菜单。
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该模块可以显示已采集的报告信息,可进行条件查询、新增、延期、修改、作废等操作。也可通过右上角搜索功能直接搜索“跨区域”快速找到对应功能。

02
点击【新增报告】,跳转至新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界面。

03
录入跨地区经营基本信息和跨地区经营合同信息,点击【提交】。

04
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界面给出提示信息。
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即可下载申请表或文书,点击【返回首页】即可回到主界面,点击【继续办理】即可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功能界面。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无限次延期,您先估算一个估计时间就可以。
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进行延期操作。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

弹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窗口,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效期止,点击【提交】。


基本相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外省的建筑项目申报个税需要至项目所在地申领外建项目个税密码,外区项目的个税无需至项目所在地,只需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正常申报即可。

是的,如果您是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您可以在“企业业务”下方找到“特定主体登录”,点击该菜单后,页面“企业业务”名称切换为“特定主体”,选择特定主体类型,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等信息,登录成功后您就可以进行预缴申报啦~

您登录新电子税局修改项目联系人即可。
已报告未报验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以进行修改操作。选择需要修改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修改】。跳转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修改界面,可对“经营方式”、“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

如果您已不记得自己的报告表上的联系人和经办人,可在新电子税局首页上方点击【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选择已经开具的报告表。进入后点击【进度详情】-【下载文书】查询对应的经办人和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