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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12366“会填表”之A101010(收入明细表)
发布时间:2025-05-06  来源: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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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表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表单,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填报说明,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
二、如何填报

(一)《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写的是什么内容?

这张表说什么:本表主要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所设立的账簿中记载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内容。

名词解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

位置和用途:A101010是纳税申报表A100000的二级明细表,用于形成A100000中“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数据。

差异类型:可能会出现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

其它说明:本表中数据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明确需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会计上不需确认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的收入。

注意:

1.本表中的所有数据根据账本数据填列,注意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

2.本表所填营业收入直接关系到以此做为计算基数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等可扣除项,因此,当会计审核后发现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在本表进行更正,并可据此及时调整上述可扣除项的扣除限额。

3.本表所有收入中与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时点、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征税收入的确认等不一致的情况,应在套表后面相应的纳税调整表中进行填列,具体的会税差异请参看(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其二级表的具体政策解读。

(二)《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的数据从哪里来?

数据从哪里来?

为方便分类理解,我们根据数据的不同来源,将单元格区分为6种类型。其中,我们应主要关注来源于账簿,甚至还需分析计算后才能填写的内容(即“账簿直接填列”和“账簿计算填列”)。

除此以外,不少单元格是通过表内简单公式或者表间结转即可完成填写的。通过这样的分类,我们会发现,要看懂申报表并不是很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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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

表内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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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营业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表内“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2.主营业务收入

表内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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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主营业务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表内“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及“其他”主营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3.主营业务收入中各项

账簿直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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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销售商品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2)项目名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主营业务)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3)项目名称:提供劳务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事项:注意跨年度项目收入的核算,具体参看相关政策解读。

(4)项目名称:建造合同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账簿中记载的数据填写,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5)项目名称: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账簿中记载的数据填写,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注意事项:以租赁为主营业务的租赁公司在租赁收入中核算的收入,应放在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中。

(6)项目名称: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账簿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表中主营业务收入部分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企业作为主营业务的营业收入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该账户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上述各项填报数据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各子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4.其他业务收入

表内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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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其他业务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表内“销售材料收入”“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及“其他”(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5.其他业务收入中各项

账簿直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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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销售材料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账簿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2)项目名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其他业务)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

注意:以上两项在账务处理中应确认收入,而不能直接冲减成本、费用或记入营业外收入

(3)项目名称: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4)项目名称:出租无形资产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5)项目名称: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6)项目名称:其他(其他业务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表中其他业务收入项中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注意:企业作为非主营业务的其他业务营业收入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核算的,该账户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上述各项填报数据来源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各二级子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6.营业外收入

表内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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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营业外收入

取数来源:根据表内“非流动资产处置得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得利”、“债务重组组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罚没利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汇兑收益”及“其他”(营业外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7.营业外收入中的各项

账簿直接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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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收益。数据来源于“固定资产清理”和“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会计数据。

(2)项目名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收益。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会计数据。

(3)项目名称:债务重组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确认的净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会计数据,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数据来源于“资本公积”科目中记录的该项会计数据。

注意事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有此项数据时,应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进行调整。

(4)项目名称:政府补助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未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确认时转入“营业外收入”;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或企业单独设立的“补贴收入”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5)项目名称:盘盈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应确认的净收益。数据来源于“待处理财产损益”和“营业外收入”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注意事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盘盈固定资产的,应做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盘盈的各种原材料,不填报此行,将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进行填报。

(6)项目名称:捐赠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接受的来自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确认的净收益。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7)项目名称:罚没利得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罚款、没收收入应确认的净收益。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会计数据。

(8)项目名称: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因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而确认的收入。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9)项目名称:汇兑收益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取得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收益应确认的收入。(该项目为执行小企业准则企业填报)。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10)项目名称:其他(营业处收入)

取数来源:填报纳税人取得的本表内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的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取得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等。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记录的会计数据。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您需要填写本表吗?

本表属于普遍填写项,适用于一般性企业。但有三种除外:

1.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非营利企业,这类企业不需填报此表,请填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2.金融企业纳税人也不填本表,而是填报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3.小型微利企业也不填本表,根据《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判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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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三步走:

第一步,你公司是否为金融企业纳税人?如果不是可以继续往下判断。

名词解释:金融企业纳税人是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

第二步,你公司是否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或非营利企业?如果不是,就需要填报本表了。

第三步,如果你公司是金融企业请填报A101020,而如果你是事业单位或非营利组织请填报A103000,不需要填报本表。

(四)风险提醒

1.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金额与《利润表》“营业收入”不一致。

2.表A101010第16行“营业外收入”金额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不一致。基础信息表“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选择“是”的企业,对其不进行风险提醒。

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的“销售商品收入”行与成本明细表“销售商品成本”行未匹配填报,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的“提供劳务收入”行与成本明细表“提供劳务成本”行未匹配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的“销售材料收入”行与成本明细表“销售材料成本”行未匹配填报,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行与成本明细表“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行未匹配填报。

4.表A101010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收入”金额>0时,应填列但未填列表A105080。

5.表A101010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收入”金额>0时,应填列但未填列表A105080。

6.企业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输入纳税调整明细表或专项用途财政性明细表填报了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账载金额,但在表A101010中未填列政府补助利得。

三、举例说明

(一)《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案例

案例:

1.甲公司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甲公司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74339498.60元,审核后发现1月30号凭证为流动资产贷款贴息奖励资金7200000.00元,属于营业外收入项目,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事项,属于会计差错事项。

2.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甲公司2024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000000.00元,全部为出租闲置厂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3.营业外收入情况

(1)政府补助收入100000.00元。

(2)以库存商品抵债收入35000.00元。2024年7月将库存商品150000.00元用于对外偿还丙公司债务,甲公司同类产品价值为200000.00元,抵债金额269000.00元,确认收入200000.00元,成本150000.00元,确认营业外收入35000.00元。

(3)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大于初始投资成本2000000.00元。具体情况为:甲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取得E公司40%的股权,支付价款6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假定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A取得E公司股权后,能够对E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投资采取权益法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00万元*40%) 8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00万元

      营业外收入 200万元

解题:

1.审核后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74339498.60-7200000.00=67139498.60元。

财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720000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利得 7200000.00元

2.企业2024年其他业务收入=1000000元,全部为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3. 审核后将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励转入了营业外收入,因此,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100000.00+7200000.00=7300000.00元。

以库存商品抵偿债务,审核后应将库存商品公允价值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增加 200000.00元;确认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69000.00-200000.00=69000.00元。

2024年以600万元取得E公司40%股权,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40%=800万元,确认营业外收入——其他=800万元-600万元=200万元。

4.填表分析:

将企业账目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审核,调整错误后按相应科目账上记载金额填报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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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核算举例

案例:

甲公司于2024年将一幢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该办公楼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假设该幢办公楼的成本为1800万元,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经营租赁合同的规定,乙公司每月支付给甲公司租金8万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解题:

1.每月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月租金收入8万元,年租金收入=8万元*12=96万元。

借:银行存款(或预收账款) 8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元

同时计提折旧:

年折旧金额=1800万元÷20=90万元

月折旧金额=90万元÷12=7.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75,000元

2.填表分析:

全年租金收入96万元应该填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第7行“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将全年成本90万元填入《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的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

 

(三)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核算举例

案例:

2024年10月15日,甲公司出售一台不再需要的运输用卡车,原值为150000元,会计上已计提折旧80000元,出售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2400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解题:

1.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账务处理为:

借:累计折旧 80,000元

 固定资产清理 70,000元

贷:固定资产——运输卡车 150,000元

(2)出售取得收入的账务处理为:

出售不含税价=82400÷(1+13%)=72920.35元。

应交增值税=80000*13%=9479.65元。

借:银行存款 82,400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72,920.35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479.65元

(3)清理净损益结转的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20.35元

贷:营业外收入 2,920.35元

2.填表分析:

对于该项业务形成的营业外收入2920.35元,应该将其填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第17行“(一)非流动资产处置得利”中。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核算举例

案例:

2024年12月18日,甲公司以本企业一幢办公楼交换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办公家俱,换入的办公家俱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1000000元,累计折旧为350000元,公允价值为750000元。办公家俱的公允价值为750000元,交换双方互开发票。

请问:甲公司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忽略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

解题:

1.由于该项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可靠的计量,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所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650,000元

  累计折旧 350,000元

贷: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000元

借:固定资产——办公家俱 750,000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650,000元

      营业外收入 100,000元

对于该项业务形成的10万元营业外收入,应该将其填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第18行“(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中。

2.填表分析:

该事项并无税会差异,且不影响企业损益,无需考虑纳税调整问题。

 

(五)债务重组利得核算举例

案例:

2024年11月,由于甲公司经营发生困难,无法按期支付乙公司的工程款项2500万元,双方达成债转股的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股东,占有其10%的股权,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300万元。假定转股后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请问甲公司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解题:

1.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后乙公司享有甲公司股份面值(股本)=10000万元*10%=1000万元,确认为实收资本;将该股权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即2300万元-1000万元=1300万元;将重组债务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与股权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即2500万元-2300万元=200万元。

借:银行存款(或预收账款) 8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元

借:应付账款 25,000,000元

贷:实收资本 10,000,000元

      资本公积 13,000,000元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000,000元

2.填表分析:

对于该项业务形成的200万元营业外收入,应该将其填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第19行“(三)债务重组利得”中。

四、政策问题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核算什么内容?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中“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子目进行核算,还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主要看纳税人是否将该行为列入主营业务。如金融企业其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其主营业务,因此应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核算,房屋租赁企业应将其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核算;而生产销售企业临时性取得借款利息和房屋租赁收入,不作为主营业务的,就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

因此,一般性的,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进行核算的。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如何核算?

非流动性资产是指不能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企业处置非流动性资产较为常见的是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之后将其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注意: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的损益通过“投资收益”科目进行核算,期末结转进入本年利润。处置投资性房地产,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如何核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要区分情况,交换行为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应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确认当期损益;否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利得如何核算?

1.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向债务人做出让步的行为。

2.根据债务重组方式的不同,会计核算的方式也不相同。基本上分为以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转股、修改上述三种情况外的债务条件、以上几种的组合方式。

3.对于组合方式重组债务的,应按照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转股股份的公允价值这一顺序逐项冲减债务的账面价值。

4.债权人应注意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五、本表相关PPT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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