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朋友买车,若是以我公司的名义买车,我公司有什么风险吗?股东从公司借款,借款后用于股东买房,请问有税务风险吗?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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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问题一:

朋友买车,若是以我公司的名义买车,我公司有什么风险吗?

答复:

1、法律层面。

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若朋友驾驶时发生重大事故,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公司破产或涉及债务纠纷,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可能被法院查封或拍卖,用于清偿债务,导致公司资产流失。

2、税务层面。

公司购车可抵扣增值税(13%)和企业所得税(折旧费用),但前提是车辆必须用于公司经营。若实际为朋友私用,税务稽查时可能被认定为虚假抵扣,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若未来公司以远低于市场价(如1000元)将车辆转让给朋友,账面上的资产处置亏损可能触发税务预警,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问题二:

股东从公司借款,借款后用于股东买房,请问有税务风险吗?

答复:

当然存在税务上风险。

1、股东从公司借款,若借款未约定利息,税务机关可能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定利息收入,要求企业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即使无实际利息收入,仍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2、股东从公司借款,根据财税[2003]158号文件,若股东在借款的纳税年度(即每年12月31日)结束后未归还借款,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未归还部分将被视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财税[2008]8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且所有权登记为股东个人的,无论是否有偿使用,均视为实物分配,需按20%税率征税。

4、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若未代扣代缴税款,可能面临应扣未扣税款50%至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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