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企业所得税
财政补助购置资产的进项税,所得税如何填报?
发布时间:2025-04-18  来源:税捷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不征税收入全额含税补助时,汇算清缴税额部分如何填报?

 

用户:642658990

公司收到一笔不征税财政补助113万元,购置资产100万,进项税13万,分10年摊销,会计上按准则每年确认11.3万元其他收益,税务上填表时不征税收入每年调减11.3万元,对应的折旧每年10万元不得扣除,这样每年综合调减11.3-10=1.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最后总共有13万(税额部分)由于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调整是真实免税的,这和不征税收入没有少交税的理论是相悖的,这么理解是否正确?不正确请指出应如何申报处理?

用户:多多0412

不征税收入进项不可以抵扣的,所以折旧应该是按113来折旧的。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论坛)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