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增值税
13b7ysirq95gl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五聚焦 五强化” 持续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管
发布时间:2025-04-17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图片
https://mp.weixin.qq.com/s/X28J-C4t9TytxrtT-FUARA
图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效应,福建监管局坚持“五聚焦 五强化”,扎实做好福建省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工作,助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聚焦政策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领导统筹作用,突出组织领导、监管指导功能,通过召开业务专题会议,明确增值税留抵退税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部署重点任务。针对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情况实地抽审工作,成立抽审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集中学习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内容,细化实地抽审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聚焦共享互通,强化部门协同。主动走访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凝聚监管共识、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数据定期交换机制、不定期开展与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部门的业务交流,共同分析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数据,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方面的具体影响、详细数据和典型案例,全面了解福建省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执行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后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聚焦库款保障,强化审核监控。加强与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月及时做好留抵退税调库审核工作。2024年会同省财政厅办理留抵退税调库12批次。结合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工作,重点关注留抵退税对困难县区库款保障水平的影响,及时督促省市财政部门加强库款调度,履行兜底帮扶责任,支持困难县区统筹做好留抵退税和基层“三保”等工作。 
四是聚焦退税风险,强化实地抽审。在对全省开展书面分析审核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退税笔数、退税金额、企业情况等因素,选择退税金额大、存在数据疑点县区作为实地抽审对象,对税务机关留抵退税审核流程进行实地逐笔复核,通过查看审核系统及书面审核资料,核实退税企业是否符合条件、退税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已应退尽退,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通过虚假申报、隐匿销售收入、虚增进项税额、套用即征即退政策或其他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等问题。对抽审发现相关企业风险疑点尚未排除的情况,及时会同省税务部门进一步核实。 
五是聚焦政策完善,强化调查研究。在开展实地抽审过程中,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企业面对面座谈交流,了解企业呼声,倾听企业对留抵退税政策的感受和意见。同时,针对发现的存在退税风险的企业案例,与基层税务部门业务骨干开展深入研讨交流,充分听取意见,结合日常监管发现情况形成政策建议上报财政部,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税政解析与策略:
附:
图片
https://mp.weixin.qq.com/s/W6wSdIxfonor_KPUL14uHg
“增值税留抵退税自查风险点”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大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今年4月以来,很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陆续完成了退税操作。同时,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税务部门也加大了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大连市税务局特提醒符合留抵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要认真自查,防止在留抵退税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是否虚增进项税额
01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02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03

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04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05

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06

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是否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07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08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09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10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11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12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图片
https://mp.weixin.qq.com/s/0PqZfErO9HT8AZqM1yZvHg
“增值税留抵退税自查风险点”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大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今年4月以来,很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陆续完成了退税操作。同时,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税务部门也加大了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大连市税务局特提醒符合留抵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要认真自查,防止在留抵退税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是否虚减销项税额
01
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是否存在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气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02
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03
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

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04

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05

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06
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

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07

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08

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09
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

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10
是否存在按照正确的时间确认收入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11

企业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形。

图片
https://mp.weixin.qq.com/s/8yBvwGcf8hgYa5scqqE3rQ
图片
“增值税留抵退税自查风险点”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大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今年4月以来,很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陆续完成了退税操作。同时,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税务部门也加大了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大连市税务局特提醒符合留抵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要认真自查,防止在留抵退税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留抵退税申请时易产生的风险
01

企业行业类型判断错误,应享受政策的没享受或者不该享受政策的享受了。

02

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销售额)、资产总额填写错误,导致企业划型错误。

03

在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还是留抵退税政策的选择中,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04

不应申请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而申请享受带来风险。

图片

经税务机关核查存在骗取留抵退税情形的,将受到以下处理

图片
图片
01
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
02

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

·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限制发票领用;

·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依法追缴其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处以罚款;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算好四笔帐
01
1.税务机关处罚——经济损失
02
2.媒体公开曝光——名誉损失
03
3.信用等级降级——信用损失
04
4.业务往来受损——客户损失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