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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4-24
2025-04-24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77号),为切实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省、市列统)等。申报单位须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省前沿技术研发、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及已获推荐申报本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5年度本专项项目,有其他类别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竞争择优类项目(在研项目为定向组织的除外,涉及本专项1002、2001两项攻关任务),已有在研“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请拟申报企业务必做好统筹规划。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含)的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在项目负责人和骨干中的占比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本专项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组织项目。每个项目下设3至5个联合攻关方向(即课题),每个联合攻关方向由不同单位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1个联合攻关方向,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联合攻关方向。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该比例不超过30%。项目应围绕指南任务明确的关键核心问题或重大战略目标产品,明晰技术创新路径选择,完成后应能形成创新性强、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好的目标产品。

  4.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上,统一使用苏服码账号登录(尚无账号者,请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若有原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首次登录需绑定原账号,并经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后进行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除6G技术、战略新材料两个专项共12项任务以外,其他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请各主管部门积极推荐科研能力和条件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运行管理规范的单位申报,优先推荐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长三角协同研发。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联系方式

  科技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 周京利 86861536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 孔金平 86869512

  宜兴市科技局 陈  兰 87986287

  宜兴环科园科技局 陆  健 87077937

  梁溪区科技局 葛  波 83151550

  锡山区科技局 吴凯峰 88216070

  惠山区科技局 庄静伟 83597000-87411

  惠山高新区科技局 徐洪强 83330669

  滨湖区科技局 冯  棐 81178557

  新吴区(无锡高新区)科技局 钱庆庆 81890892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80580069

  无锡市科技局 叶利群 81821889

  

附件: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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