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上有未分配利润,新法人股东增资时原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答:
只要交易是公允的,原个人股东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原个人股东没有发生股权转让的行为。
但是,如果双方的交易是不公允的,或者以新增投资入股的形式进行非法避税,就有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曾经,税务局查处过一个影视明星某爽,偷税的手段之一,就是影视公司将该人的报酬,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注入该人控制的公司。
从形式上,也是法人股东(影视公司)新增出资入股,个人股东也没有股权转让以及所得,但是该行为实质就是为了非法避税。最终,税务局依然认定所谓的新增出资,也要计算为某爽的所得,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