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家企业“分次取得”的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税?
对于同一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同一纳税人分次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根据发放的月份做出区分:
1.多笔“年终奖”在同一个月发放,可以合并计税,将合并后的总额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2.多笔“年终奖”在不同月份发放,不可以合并计税,只能选择其中一次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部分需分别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进行计税。
在不同企业“多处取得”的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税?
不论发放时间是否为同一个月,不同扣缴义务人发放的年终奖均不可合并计税,纳税人应选择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如存在同一扣缴义务人分次发放年终奖的情况,按照上述“分次取得”的情形分别处理。
作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时可各自分别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计算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他月份发放的奖金与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由多个扣缴义务人分别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计算并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在办理当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选择其中一次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将其他各次取得的奖金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并根据汇算结果进行退(补)税操作。
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具体操作时,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汇算清缴申报表“工资薪金”一栏,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操作到“税款计算”界面,个税App就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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